在外貿談判中,客戶常常要求用CIF或FOB來報價。對很多新手來說,這兩個術語似乎差不多,其實其中的費用和風險劃分差別很大。
一、FOB(船上交貨)
在FOB條件下,賣方只負責貨物運至裝運港并裝船,裝船后的運費、保險費以及運輸風險由買方承擔。
二、CIF(成本+保險+運費)
在CIF條件下,賣方不僅要負責出口報關、裝船,還要承擔到目的港的海運費和保險費,看似價格更高,但對買方更有保障。
三、實務中的差異
·成本影響:FOB下賣方成本低,利潤空間更清晰;CIF下賣方需預付運費和保險,利潤容易受運價波動影響。
·控制權不同:CIF由賣方選擇船公司和保險,FOB則是買方主導運輸安排。
·區域習慣:歐美買家更偏好FOB,中東、非洲客戶常要求CIF。
四、企業的選擇建議
·如果企業在上海、寧波等口岸有穩定的貨代渠道,可以選擇CIF,以掌握運輸主動權;
·如果客戶物流資源豐富,建議用FOB,減少賣方操作壓力;
·在合同中明確運費和保險的責任,避免交付后產生爭議。
結語
CIF和FOB沒有絕對的好壞,關鍵是結合客戶習慣、運價環境和企業自身資源來選擇。外貿人一定要搞清楚這兩個條款,否則一份合同可能就決定了利潤的去留。